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賑貧貸乏網日報
05月03日訊 4月30日中超第9輪,山東泰山主場3-1南通支云,賽前兩隊球迷產生沖突。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區分局公安行政處罰決議書顯現,山東泰山球迷徐某某謾罵、毆傷南通支云球迷,被處以13天行政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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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議書內容如下:
違法行為人徐**系山東泰山足球隊的球迷(以下簡稱山東球迷),由于對之前山東泰山足球隊在江蘇南通支云足球隊客場競賽期間,山東球迷遭到江蘇南通支云足球隊的球迷(以下簡稱南通球迷)謾罵、毆傷不滿,徐**對南通球迷懷恨在心。
****年*月**日下午,山東泰山足球隊主場迎戰江蘇南通支云足球隊。當日**時許,徐**來到濟南市歷下區奧體中心*號門鄰近,沒有挑選進場,而是伙同其他山東球迷在此處進行停留,對路過此處的南通球迷進行尋釁。
當南通球迷張**等人路過此處預備進場觀看競賽時,徐**先是伙同他人對其進行謾罵,繼而又對其進行毆傷。
你的陳說和申辯、被侵害人的陳說、現場監控、書證等依據證明。
徐**尋釁滋事的違法現實建立,依據《山東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》之規定,歸于情節較重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,決議給予徐**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處罰。